遴选选调

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点击:19发布时间:2025-10-09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一般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 省直机关职位报名范围

(1)全省市(地)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市(地)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设在市(地)级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 市(地)直机关职位报名范围

(1)本市(地)范围内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地)范围内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和市(地)级机关设在本市(地)范围内县级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 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视为1次年度考核称职)。

6.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职级职位的,报名人员现任职务职级须不高于拟报考职位的职级;报考领导职务职位的,报名人员须现任相同层次职务职级。

7.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0月以后出生)。

8. 报名省直机关公开遴选职位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市(地)直机关公开遴选职位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单位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计划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计划表》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各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2日17:00。

报名步骤如下:

1. 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s://www.hljsgwy.org.cn)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和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选择报考的遴选职位。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 下载填写公告中附件《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 将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以电子图片形式(PDF格式,大小控制在50K—1024K)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报名系统上传,并提交职位。如果改报其他职位,需重新上传《报名推荐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省直遴选单位和市(地)公务员局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只在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应根据资格审查单位的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或者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解释。报名期间,各遴选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者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四)打印准考证

2025年10月30日9:00至11月1日9: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员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职位,省公务员局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笔试面试开考比例,或者核减、合并直至取消该职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省公务员局于笔试后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设置省直考区和市(地)考区,省直考区考点设在哈尔滨,各考区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报考者可于2025年11月中旬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前,各省直遴选单位和市(地)公务员局负责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省公务员局统筹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具体组织有关省直遴选单位集中面试,指导其他省直遴选单位和市(地)公务员局做好本单位本考区面试工作。

需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各省直遴选单位和市(地)公务员局负责,与面试一同组织实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省直遴选单位和市(地)公务员局负责。

体检工作根据《职位计划表》中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各遴选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由各省直遴选单位和市(地)公务员局确定,一般不高于2:1,可采取职位遴选计划人数差额1名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地)级以上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六、公示、审批、任职及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综合考试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遴选单位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省直遴选单位和市(地)公务员局要将遴选工作情况报告、拟任职人员名单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报省公务员局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省公务员局。

 

附件:1.00 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省直机关).xls

      1.01 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哈尔滨市直机关).xls

      1.02 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齐齐哈尔市直机关) .xls

      1.03 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牡丹江市直机关).xls

      1.04 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佳木斯市直机关) .xls

      1.07 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双鸭山市直机关).xls

      1.08 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伊春市直机关).xls

      1.10 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鹤岗市直机关) .xls

      1.11 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黑河市直机关).xls

      1.12 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绥化市直机关) .xls

      1.13 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大兴安岭地直机关) .xls

      2.00 2025年度黑龙江省市(地)级以上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xls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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